壹、就學獎補助系統:
一、校設獎、助學金:
本校校內獎、助學金列舉如下:
(一)海洋書卷獎獎學金(各系各年級學期前三名各5,000、4,000、3,000元)。
(二)啟航還願獎學金(每名30,000元):協助清寒優異同學,安心就學。
(三)清寒學生獎學金(最高25,000元)
(四)出國獎助金
(五)社團表現優異獎學金
(六)特殊教育獎補助
(七)體育績優獎學金
(八)原住民清寒獎助學金(依條件由5,000至20,000元不等)
(九)新生入學獎學金:獎勵優秀新生入學,依學測或指考原始成績優異者,頒予高額獎學金及減免學雜費。
二、校內接受捐贈獎助學金:其他接受法人或私人捐贈之獎學金約有50餘項獎學金,每年金額約400餘萬元。
三、校外獎學金:各縣市政府與民間機構提供之清寒、學業成績優秀獎學金,外國學生ICDF獎學金、NTOU獎學金、臺灣獎學金、太平洋獎學金約200餘項。
四、校內服務學習助學金:
(一)學生服務學習助學金、原住民學生服務學習助學金、僑生學習助學金,以清寒學生為優先錄取對象。
(二)研究生助學金。
貳、弱勢學生預警協助制度:
一、就學貸款:在考量學生就業問題及日後減輕學生償還就學貸款的利息負擔。
二、弱勢助措施:針對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之中低收入戶學生,依其所得多寡給予助學金,補助級距分為五級,補助金額為每學年度5,000至16,500元,以減輕籌措學費負擔。
三、學雜費減免補助:本校學生凡持有低收入戶證明、中低收入戶、父母或本身殘障手冊證明、原住民籍、軍公教遺族者、現役軍人子女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皆可申請,減輕籌措學費負擔。
四、急難救助:為關懷本校學生因遭遇家庭突變,以致有影響學業之虞,給予適當協助並幫助解決困難。針對因父母親突然遭重病或死亡及家庭突遭重大意外事故,至家庭生計困難者。補助金額專款專用依具體事實酌定。
五、教育部學產基金:包含低收入戶清寒學生助學金及急難慰問金2項,針對弱勢學生向教育部申請相關補助。